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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食品安全基石 七部门联合启动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三年行动

筑牢食品安全基石 七部门联合启动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三年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食用农产品专项治理行动”。此次行动将聚焦初级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旨在系统解决当前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行动方案明确指出,治理工作的核心在于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在农业生产环节,将重点加强对种植、养殖过程的规范指导与监督检查,严控农药、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大力推进标准化、绿色化生产模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和有害物质残留。将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动建立覆盖主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

在流通与市场环节,治理行动将加大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生鲜电商等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行为,打击销售农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效率。

此次三年专项行动的另一大亮点是强调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七部门将建立高效的联动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互移,形成监管合力。行动方案也鼓励行业自律,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团体标准,引导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辨别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监督食用农产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治理行动设定了清晰的阶段性目标:力争到行动结束时,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人民群众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满意度切实提升。

保障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关系到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这场为期三年的专项治理,彰显了国家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与坚定决心。通过系统性、全链条的深度整治,必将进一步夯实我国食品安全的根基,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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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6 09:07:14